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松北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松北区(哈尔滨新区)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邮编:150021,联系电话:0451-8401551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哈尔滨新区和黑龙江省自贸区哈尔滨片区的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2019年松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依据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一是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务服务网公开信息50条。二是推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04条。三是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四是推进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和“今日头条”松北客户端等渠道公开信息483条。五是做好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如及时公开松北区北岸众和城商铺选房进户通知。六是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信息公开,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全部土地出让信息。七是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公开采购信息1093条。八是推进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公开招投标信息93条。国土、建设、财政等部门在原有通过“哈尔滨建设网”、中国土地市场网、哈尔滨市国土资源网、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公开发布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手段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到松北区政府门户网站。九是及时公开财政政策、预决算信息,全区的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实行统一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模板、统一公开程序,全年公开财政信息109条。
(二)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高效透明营商环境
推进涉企政策信息公开。全面梳理现有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惠企惠民政策,建立涉企政策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涉企信息专栏,集中公开发布涉企政策。对新制定的涉企政策,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任务,突出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涉企乱收费项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和“信用黑龙江”公开。
深入推进办事信息公开。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创新设立政银合作、政企合作综合服务窗口,企业登记4.0版智能审批系统在全省首发上线,企业落户新区可自主申报、即审即办、立等可取,助力新区实现“秒批”。结合新区特点,以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为核心,以新区门户网站为入口,以省工商平台为依托,打破了市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工商业务专网之间的“数据壁垒”,并初步完成了数据双向共享,在省内率先实现了商事登记的变更和注销涉企事项“一网闭环办理”,即“一网单点登录、行业专网审批、一网办结公示”。
(三)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
2019年,松北区政府门户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任务,网站绩效评估进入全市三甲。2019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要求,松北区政府启动了区政府门户迁移至市政府集约化平台工作,依据“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网站重新进行了规划,完成了41套模板设计和嵌入、51个栏目3682条信息的数据迁移、61个新建栏目的设置、5个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等工作,6月初松北区(哈尔滨新区)门户网站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区政府门户网站与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资源优化和数据共享,保证了区网站平台安全性、数据规范性和服务高效性。全年网站新发布信息1528条,解读规范性文件在7个,市政府网站举办在线访谈直播活动一次,举办民意征集2期,回复百姓谈网帖1314件,政务服务网上办理11684件,网站总访问量1105668次,网站全年安全稳定运行。
(四)加强监督
每月对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信息更新不及时的要求其立即整改,全年共发整改通知、通报6份。在政府网站设置评议专栏,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满意度进行调查,对于个别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起投诉的单位,提请主管领导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13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528条,其他专门网站公开260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397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3 | +89 | 137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28 | +52 | 1168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25 | 0 | 179 |
行政强制 | 46 | 0 | 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政府集中采购 | 607 | 42603.7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区政府本级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全区共受理申请77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在答复内容上,同意全部公开的3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业务范畴的38件,其他处理2件。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7 | 0 | 0 | 0 | 0 | 0 | 77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8 | 0 | 0 | 0 | 0 | 0 | 38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七)总计 | 77 | 0 | 0 | 0 | 0 | 0 | 77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在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中引发行政复议2件,1件被申请人为区政府,1件被申请人为区政府部门。经复议机关审理后,2件的裁决均为维持具体行政为。
全年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中引发行政诉讼12件,其中,区本级10件,乡镇政府1件,区政府部门1件。经审判机关裁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2件。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2 | 0 | 0 | 0 | 2 | 11 | 0 | 0 | 0 | 11 | 1 | 0 | 0 | 0 | 1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条例》修订以后,取消了对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的目的限制,因此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有所增加,很多申请人一申请多投,向省、市、区多级政府和部门申请同一信息,重复工作量有所增加。针对这种情况,我区要求相关部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申请人经常申请的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一是增加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二是可降低行政成本。
2.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时不够专业,答复质量不高,今年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加强指导,一些部门的同志经过个案指导业务能力有所提升,今后应继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能够按《条例》作出准确的答复。
3.部分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实体场所公开办事信息较多,在网站公开信息较少,政府办在发现这个问题后已经督促相关部门要多渠道公开信息。今后要加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社会公众在办事之前就能掌握相关办事信息。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松北区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